二零二二年五月始,雄岸科技獲得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授出牌照,以進行香港法例第 571 章證券及期貨條例附表5 界定之第4 類(就證券提供意見)及第9 類(提供資產管理)受規管活動。本集團將穩步投入資源發展新金融服務業務,當中包括資產管理以及其他金融服務。與此同時,本集團正在積極探索機會,並實現與本集團現有業務的協同效應。